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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信息公开指南
上传时间:[2016-01-28] 浏览次数:

为推进校务公开,方便广大师生员工和其他主体依法获取本校的相关信息,根据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第29号令)、《浙江省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指引(试行)》(浙教办综〔20212号)和《浙江中医药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特编制《浙江中医药大学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主要是告知师生员工和其他主体如何获取学校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如何依申请获取没有公开或不宜公开的信息。《指南》将随着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作出及时调整。

一、公开的原则和程序

学校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学校信息公开遵循合法、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学校公开信息有两种程序: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学校主动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浙江中医药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要求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浙江中医药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申请人按程序向学校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学校主动向师生员工和其他主体公开的信息范围详见《浙江中医药大学信息公开清单》。

(二)公开形式

学校校园网网站和信息公开网是第一公开平台(网址:https://xxgk.zcmu.edu.cn/)。此外,还采用校报、年鉴、新闻发布会、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和学校官方微博、微信、抖音、头条号新媒体平台等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以学校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将在信息生成后及时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20个工作日。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依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信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二)受理机构

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学校办公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23号楼809

办公时间:学校校历规定的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057186613521

传真号码:057186613500

电子邮箱:xxgk@zcmu.edu.cn

邮政编码:310053

(三)公开程序

向学校提出申请的,需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表样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学校信息公开专栏中下载电子版,具体网址为: https://xxgk.zcmu.edu.cn/,也可以到学校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复制有效。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将其作为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至xxgk@zcmu.edu.cn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学校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因特殊原因当面口头申请的,由工作人员作好记录。

学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四)申请处理

1.学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校掌握的信息,学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学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对收到的有效申请根据先后次序进行处理,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校务信息,学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6.学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在受理申请之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校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如申请人能够提供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工作人员应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如下图):

https://xxgk.zcmu.edu.cn/__local/C/81/8D/9EE5B8645981B243DCDF789F4EE_C80FDCAB_DA8E.jpg

(五)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信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检索、复制、邮寄、递送等成本费用。

四、投诉方式及程序

师生员工和其他主体认为学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及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信息公开监督协调小组投诉。

投诉电话:057186613517

投诉电子邮箱:jw@zcmu.edu.cn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23号楼731

邮 编:310053

申请人也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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