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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滨文校区南门东侧传达室承租的单一来源公告
上传时间:[2018-06-06] 浏览次数:

因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整体规划调整,要求中国移动滨江中医药校园店需要变更经营场所。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我校滨文校区南门东侧传达室通过单一来源方式承租给中国移动通信浙江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一、谈判项目编号:ZCMU-2018-20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标项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1

滨文校区南门东侧传达室承租

3

三、谈判时间:2018年6月14日15:00(北京时间)

四、谈判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23号楼719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单一来源供应商应于2018年6月14日15:00前将响应文件(一正两副,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报价函、初次报价一览表、经营方案)送到浙江中医药大学23号楼719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中医药大学,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6613563

浙江中医药大学采购中心

2018年6月6日

附件一

报价函

浙江中医药大学

我方收到_滨文校区南门东侧传达室承租_(单一来源项目名称)的单一来源通知书文件,经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报价。

1、愿意按照单一来源通知书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3、我方承诺: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单一来源通知书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采购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将按照响应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报价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响应方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浙江中医药大学:

我_______ (姓名)系 (响应方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身份证号码:)以我方的名义参加滨文校区南门东侧传达室承租标项: 的谈判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谈判、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附:投标授权代表社保交纳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名:

响应方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三

初次报价一览表

响应方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

序号

报价项目

数量

单位

报价(万元)

1

滨文校区南门东侧传达室承租

3

合计报价(大写):

注: 1、报价包括税金、售后服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费用。

2、以上报价应与报价函中的报价一致。

3、此表不得涂改,请按规定格式填报,否则可能导致报价无效。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31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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